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咨询网(ICP/SP)

办理证件种类包括经营性ICP,全网SP,呼叫中心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游戏备案,为您申请各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上一篇: 电信增值业务资质办理 下一篇:电信增值业务企业申请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移动增值业务和呼叫外包是两种业务,并且两种业务都是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的范畴,移动增值业务又称sp业务开展的前提是具备sp经营许可证,而呼叫外包业务的开展需要申请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那么申请这两种业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移动增值和呼叫外包申请的共同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点击这里获取该日志的TrackBack引用地址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关于本文

您正在阅读的是:做移动增值呼叫外包应具备什么条件
mrgui 发表于:2011-11-21 23:39:17
分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关键词:移动增值  呼叫外包  增值业务  

博客作者

mrgui

最近发表

最新评论及回复

最近留言

Search

网站分类

文章归档

图标汇集

  • RainbowSoft Studio Z-Blog
  • 本站支持WAP访问
  • 订阅本站的 RSS 2.0 新闻聚合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系统
京ICP备09043779号-9 京公网安备 110105006640

Powered By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