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移动增值业务和呼叫外包是两种业务,并且两种业务都是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的范畴,移动增值业务又称sp业务开展的前提是具备sp经营许可证,而呼叫外包业务的开展需要申请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那么申请这两种业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移动增值和呼叫外包申请的共同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