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互联网文化产品经营要申请的。网吧经营也需要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但是国家规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能抵押、变卖、借用等。如果把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出现上边所说的将属于违法行为。
2009年3月13日,顾某以其经营的网吧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作抵押,向被害人董某借款10万元。2009年6月份,顾某找到董某,谎称网吧的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年检,因未更名,得需要顾某自己去办理,随后,从董某处将该网吧的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骗走。此后,10万元赃款被顾某挥霍,董某多次找顾某未果后报案。
2009年11月4日,顾某找到被害人王某,谎称买房子需要钱,欲出售其经营的网吧。经过商量,顾某同意将网吧(包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电脑70台)以15万元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一个月内交付。在先后从王某处骗得15万元后,顾某又消失了踪影,打电话也不接,随后,王某报案。据了解,所得15万元赃款也被顾某全部挥霍。